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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2020-06-08 09:30:02发布,长期有效,429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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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①.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企业,都称为互联网文化。
    ②.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为什么要说这个呢?是因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说白了,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就是合法经营。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内资公司
    2:经营范围要有(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3:网站要经过备案,申请网站域名要和申请公司名称一致。
    4:以公司名义建一个申请网文的网站。
    以上条件不满足,我们公司也可帮您解决!许可证有效期3年!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季晨网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hz.jcwgw.net/gongsizhuce/19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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